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十鼠同穴】成语典故及主人公介绍

【十鼠同穴】成语典故及主人公介绍

   《三国志·魏书·鲍勋传》载,魏文帝曹丕代汉称帝后,驸马都尉兼侍中鲍勋直言敢谏,常面折廷争,一再触犯文帝。文帝终于借故将鲍勋交廷尉议罪。廷尉法议“正刑五岁”。廷尉属官正、监、平三官驳斥说:“依律罚金二斤。”文帝大怒,说:“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本指文帝对依律议刑的三官当成包庇鲍勋的坏人,下旨交主管督察的官员共同治罪。后比喻把坏人集中于一处,以便一举歼灭。
成语【十鼠同穴】相关人物
  • 魏文帝曹丕
  曹丕(187~226)魏文学家。即魏文帝。字子桓,他是曹操之妻卞氏所生长子。少有逸才,广泛阅读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年仅8岁,即能为文,又善骑射、好击剑。建安十六年(211),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二十二年,立为魏太子。二十五年正月,曹操卒,曹丕嗣位为丞相、魏王。同年十月,以禅让方式代汉自立,改元黄初。登极以后,在黄初三年(222)、六年曾两次亲征孙吴,皆未能过江,不果而还。七年五月,病卒于洛阳……[详细]
鲍勋 (?~226)三国时期曹魏官员
  鲍勋(?-226年),字叔业,泰山平阳(今山东新泰)人。三国时期曹魏官员,故济北相鲍信之子,官至宫正(御史中丞),后被贬为治书执法。担任太子中庶子时因性情刚正而得罪曹丕,曹丕称帝后又因屡次谏诤而触怒曹丕,最终被曹丕借故处死。因父萌职鲍勋是汉朝司隶校尉鲍宣九世孙,其父鲍信曾任济北国相。鲍信是曹操的好友,初平三年(192年),时任济北相的鲍信与兖州牧曹操共同抵御青州黄巾军的进攻。在战斗中,曹操陷入重围……[详细]
注:排名不分先后,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