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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木斋


[公元1856年-1948年,著名教育家、藏书家、刻书家]

卢木斋

卢木斋,湖北沔阳(今仙桃市)人,前清直隶提学使 ,是我国著名教育家、藏书家、刻书家,他将自己兴办实业的全部财产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先后捐资兴办了卢氏蒙养院、木斋小学、木斋中学、南开大学木斋馆 等多个教育场所。生于贫寒书香家庭。9岁从父读,28岁尚无功名,乡人目为“狂生”。后继父业,以教书为生。

1883年,撰《火器真诀释例》,书稿被荐于湖北巡抚彭祖贤,得彭刊印,并调经心书院学习。29岁中举,张之洞以“博学异才”奏荐,由直隶总督李鸿章委为天津武备学堂算学总教习。1887年起先后任直隶省赞皇、南宫、定兴、丰润知县。在丰润疏浚黑龙、泥、沙、陡等四河各30余里,筑还乡河决口5里余,修堤20余里,并亲自勘测飞施。义和团进入丰润县境,卢表示“吾誓死于正命,决不从匪以幸生”,并致书友人托付后事,以是获清廷赏识,1900年破格擢主多伦诺尔厅,凡二年,得拥巨资。1903年,任保定关东大学堂监督。1905年率领直隶官绅赴日本考察教育。次年出任直隶提学使,先后办蒙养院,建立天津、保定、奉天图书馆,兴办师范、法政、农、工、商、医、美术、水产等专科学堂数十所,官立中飞小学数百所。主张办学要“守尚武、尚实、尚公之典,植德育、智育、体育之基”;多聘用教师“为事而择人,不为人误事”。时清王府示意捐巡抚,拒之。随即调奉天提学使。民国时期,无意仕途,在天津、山海关、秦皇岛、海口、北京等地广置地产,同时投资开滦煤矿,启新、济安自来水厂,耀华玻璃公司,张家口电灯公司。1916年在天津办卢氏小学(后命名木斋学校),1925年在北戴河捐资办单庄小学。并捐款在家乡仙桃镇汉江南岸修筑矶头,抵御洪水,人称“卢公矾”。1927年捐款10万元兴建南开大学图书馆(后命名为木斋馆) ,并捐书10万余卷。后又为清华大学捐书1600余部、23000多册。1947年捐款为北京大学建数学研究所。次年9月殁于北平,终年92岁。卢八十初度曾请出监护人,预立遗嘱:“死后遗产全部用于教育事业,不传子孙”。

所刊严复译《天演论》,为我国最早版本,《慎始基斋丛书》11种、《湖北先正遗书》720卷、《沔阳丛书》百数十卷,合称卢刻三大丛书。著有《万象一元演式》、《割圜术辑要》、《叠微分守卜草》、《求级数捷法》、《代数术补草》、《微积溯源补草》、《代微积拾级补草》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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