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卜五(1904~1983年)
许卜五,河北深泽人。民国11年(1922年)入学保定育德中学。民国13年曾参加中国共产党。民国15年参加中国国民党,以保定市的代表出席国民党河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后赴广州农-动讲习所学习。结业后分配到国民党河北省党部任深泽县指导员,负责农-动。翌年国民党清党,许自动脱离,赴黑龙江执教,民国19年因病回乡就医。九一八事变后,来沪任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干事,不久转任上海东北义勇军后援会干事。后因抗日反蒋被拘捕,经保释回河北原籍从事实业合作事业。七七事变后,任天津三义药材行副经理。民国28年出席汪伪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任汪伪中央组织部第一处科长、处长。民国33年调任上海县、宝山县伪县长兼-长至抗日战争胜利。
民国34年10月,许在南京中国摄影通讯社任副社长,次年7月,参加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任联络员,从事地下工作。民国37年2月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上海临时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组织委员。民国38年2月参加南京、上海民革发动的“京沪-”,-失败,被国民党拘捕。一直关押至上海解放。
1949年8月,许任民革上海市筹备会干事。1950年人华东革命大学政治研究院学习。1954年任上海市政府工务局工务处公用事业组组长,1956年任市政府参事室参事,民革上海市委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委员。是年10月,民革上海市委指派许筹建民革普陀区支部。次年6月任民革普陀支部第一届委员会主任。1958年5月被错划为 ,1960年“摘帽”后安排为市文史馆馆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改正,恢复名誉。任市政府参事。1983年11月16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