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林(1897-1972)
周春林,雀塘乡黄旗村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七月生。少时随父酿酒、打豆腐谋生。民国17年(1928)10月在江西枫城做毛笔生意,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民国19年(1930)3月在江西桥头集体起义,加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纵队。
是年秋,国民党第十八师在江西东固被红军击溃,溃兵四散逃命。当时任红军第三纵队班长的周眷林,率领全班战士在东固搜查,与一股逃敌相遇,周春林手摇红旗,向敌军高喊:“兄弟们,我们都是无产阶级,都是穷人,只要你们投靠红军,我们决不士兵打士兵。”不费一弹,使17名敌军举手投降,并缴获步枪15支,轻机枪一挺。
民国20年(1931),周春林在红军第十二军四十五师由师部副官长-介绍加入中共产党,并相继升为排长、连长。后又在红军第二十师任过科长、参谋、团长等职。民国23年(1934)10月,随红军长征,民国24年(1935)10月抵达延安,任-后勤部工兵营司务长、管理员等职。民国31年(1942)冬,患疟疾,加之年龄偏大,便离队在延安一个工厂协助工作。民国36年(1947),国民党进攻并占领延安,他又归队随-机关转至山西,民国37年(1948)回延安。民国38年(1949)冬,他收到-的信,得知湖南解放,即于次年从延安回到家乡,因离队时未转党组织关系,未能参加地方党组织生活,达22年之久。l953-1955年,地方政府还对他的红军身份产生怀疑,但他全无怨言,仍然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要求自己,帮助地方党组织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与红军的光荣传统,并积极为之组训民兵。
1964年10月,中共新邵县委会根据中共中央委员-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等 部关于周春林党籍问题的证明材料,恢复了周春林的党籍,享受红军待遇。从此,他安度晚年,1972年1月20日于邵阳职工疗养院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