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禄如(1902—1984),字铭浩,平远县坝头河陂水人。
1916年,少年林禄如赴印尼投奔叔父林修文,在其叔父的工商行号内学习工商管理的同时,接受华文、英语和印尼文的教育,完成中学课程后,参加当地政府所举办的会考,成绩优秀。
从少年时期开始,林禄如就笃信孙中山救国图强的-,经由中国国民党驻印尼直属支部吸收为党员,并先后担任该支部书记等职。回国后,于1923年考入南京中央政治学校外文系就读,主修英文和印尼文,后转攻银行会计学系。1927年毕业后,派往中央-工作。1929年调到国民党海外部工作,先后任干事、总干事。后改调印尼巴达维亚,仍任职海外部,负责侨务和募捐。
抗战期间,林禄如曾负责蒋介石交办的有关英文、印尼文书稿草拟事宜,深获信赖。1年后,任-执行委员。就任不久,弹劾某要员的-案。结果,该要员没有受到处分,反而得到提升,成为他的顶头上司。林禄如感到“宦海风波险,官场是非多”,担心危及自身,因此,辞去-的职务,转而从商。在重庆开设广东食品公司,自任总经理。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林禄如回到广州,任侨资正和银行广州分行经理。嗣因国民党中央币制改革失策,造成金融秩序混乱,通货膨胀。林禄如就现状与对策问题向国民政府提出建言书,深获财政部部长宋子文的认同。宋子文指派林禄如主持汕头工矿银行兼香港中国银行筹建监督工作。其间,林禄如另集侨资在汕头市郊东垅地区开设洋烟工厂,节约国家庞大外汇开支。他还同时兼任汕头华南学院客座教授,主讲银行会计学与经济学等课程,传授青年学子专业知识,卓有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林禄如经常与时任广东省参议会副议长的罗翼群及民革人士联系,呼吁国共两党摒弃前嫌,结束对抗,以和平方式进行谈判,使罗翼群在参议会上提出提案,要求实现国共合作走和平治国之路,引起当时政坛强烈震撼。林禄如还利用私人关系从中协调,先后将扣押在广州看守所内的中共地下党员章某等多人释放出狱。林禄如受命赴港考察中国银行大楼兴建期间,大陆已经解放,亲朋皆劝林禄如不要贸然回大陆,但他仍坚持回到大陆家中。
1950年秋,林禄如被关押审查。1951年无罪释放。50年代中后期林禄如先被划为大 ,但其身在农村,不合划 标准,又改定为现行-,判处有期徒刑15年,送往清远滨江矿场劳动改造。-期间,因偶然透露-在上海的一些真实情况而加刑2年。1960年,公安部奉周恩来总理令:对全国服刑的高级知识分子,到公安部作资料翻译,被调到北京。“文革”开始后,出于对林禄如的保护,他被转押到辽宁抚顺战犯管理所。1972年,在公安部某局孙科长护送下,林禄如回到平远,宣布其问题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1982年,林禄如以县华侨联谊会成员资格,成为县政协委员。
1984年去世,终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