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泉,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山东诸城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历任国家经贸委综合司综合处、调控政策处副处长、分析预测处处长,国资委业绩考核局综合处处长,商务部规划财务司运行监测处处长。
2004年05月,任商务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2006年05月,任商务部综合司副司长;
2008年10月,任商务部综合司司长(其间: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挂职任中共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年06月,任商务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
2016年06月,任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8年06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21年10月,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2021年11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2年01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第十一届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1月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