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雄,男,汉族,1949年10月生,江苏江阴人,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3月参加工作。
1967年3月-1971年1月任江苏省江阴长江服装厂职工;
1971年1月-1973年2月任江苏省江阴南菁高级中学教师;
1973年2月-1973年9月任江苏省江阴长江服装厂团支部副书记;
1973年9月-1977年1月在南京化工学院有机系合成专业学习;
1977年1月-1983年12月任江苏省江阴化肥厂生产科技术员、氮肥厂副厂长、化肥总厂厂长;
1983年12月-1984年8月任江苏省江阴县副县长;
1984年8月-1986年3月任江苏省江阴县委副书记兼江阴电厂筹建总指挥;
1986年3月-1989年4月任江苏省江阴县(市)委常委、常务副县(市)长;
1989年4月-1992年4月任江苏省江阴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2年4月-1992年9月任江苏省无锡市副市长;
1992年9月-1992年12月任江苏省无锡市副市长兼市外经委主任、党组书记;
1992年12月-1993年4月任江苏省无锡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外经委主任、党组书记,无锡太湖国家旅游渡假区管委会主任;
1993年4月-1993年6月任江苏省无锡市委常委、副市长,无锡太湖国家旅游渡假区管委会主任;
1993年6月-1997年7月任江苏省无锡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年7月-1998年1月任江苏省无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年1月-2001年6月任江苏省无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12月-2002年9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
2002年9月-2003年1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南昌市委书记;
2003年1月-2003年4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南昌市委书记;
2003年4月-2006年10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2006年10月-2007年1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7年1月-2011年6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1年6月-2013年3月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党组书记,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2011年8月任);
2013年3月-2015年1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正部长级),兼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2-5]
2015年2月-2018年03月,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