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笃弼(1890—1973),1911年毕业于山西法政学校。薛笃弼早年受孙中山的影响,参加辛亥革命,任河东军政分府主办的《河东日报》社长。随后任曾任北洋政府司法部次长、国民党政府甘肃省省长、民政部部长、内政部部长、水利部部长等职,1948年辞去国民党政府职务,到上海当律师。薛为官清廉,据他的女儿薛淑俭回忆,当蒋冯合作时,薛笃弼在南京政府中担任部长,但他没有官架子,一向与部下同甘共苦,不搞特殊化,用餐时,与下属职员们同样饭菜、同桌吃饭,没有什么小灶伙食。
1949年3月间,李宗仁曾专程来沪到薛家看望,拟邀其出任行政院副院长,但薛以厌倦政务为由婉辞。不久,人民解放军解放了南京,上海告急,国民党政府官员纷纷撤离。当时,陈诚曾亲自来薛家邀请薛笃弼全家去台湾,薛又以要奉养年老体弱的双亲为由婉言拒绝。解放后,薛闭门家居,原打算不再出头露面参与政治。
1955年,是薛笃弼新的政治生命的开端,这年他参加了民革并担任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5月担任上海市政协常委。1956年1月,薛又担任了全国政协委员。
1914年任陆军第十六混成旅(冯玉祥旅)秘书长兼军法处处长,深得冯玉祥赏识。
1918年冯玉祥驻军湖南常德,他先任军警联合督察处长,后任常德县知事。
1921年,冯玉祥部调驻陕西,他先后任长安县县长、陕西省禁烟都督、陕西省财政厅长、河南省财政厅长等职。
1923年1月,任北洋政府司法部次长。5月,暂行兼代国务院秘书长。
1924年9月任内务部次长。12月,调任京兆尹。
1925年任甘肃省省长。
1926年9月任国民军联军总司令部财政委员会委员长。
1927年后历任国民党政府民政部、内政部、卫生部部长,国民党第三、四、五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和第六届中央执委,水利委员会委员长、水利部部长。
全国解放前夕,毅然拒绝陈诚等人的纠缠,坚决留在大陆。毛主席曾称赞其“野有遗贤”。
建国后,历任上海市政协常委、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上海法学会理事、上海律师协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委员兼上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
1973年7月9日病逝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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