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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哲民


[公元1920年-1958年,卫固镇大河南村]

张哲民

(1920~1958)

张哲民,原名张洪翥,卫固镇大河南村人。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本村党支部书记。同年7月,调任桓台县五区区委书记;1948年升任桓台县委书记。

解放前,张哲民在临淄、博兴、桓台等地主要做地方民运工作。

1950年,张哲民先后任淄博特委农委副书记,淄博工矿特区所辖淄博市市委书记、特委财贸部部长等职。1955年,担任淄博市市长、市委副书记。此间张哲民勇于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在许多重大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

1956年8月至1957年12月,张哲民在中央党校学习,毕业后调任中共曲阜县委第一书记。他工作扎实,大胆泼辣,被群众誉为“年轻有为的书记”。

张哲民一向克己奉公,严于律己,任劳任怨,从不因个人私事而影响工作。1955~1956年间,其妻因病曾先后在济南、青岛住院,他因忙于工作,仅仅因公顺路去探视过一次。他劝慰妻子:“我是一市之长,要带头遵守工作制度和党的纪律,绝不能因私事而影响公事。”

1958年春,受大跃进浮夸风的影响,上级要求各地农村:把土地翻得越深越好,把庄稼植得越密越好。张哲民极力 这种违背科学的主张。他特意买了钢卷尺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量到哪里,引导社员因地制宜种好庄稼。在曲阜工作期间,他身体力行,深入基层,绝大部分时间在下面跑,他购买了大量农业科技书籍,经常苦读到深夜。在许多场合,他总是反复强调科学种田,尊重客观规律,反对生搬硬套。

1958年7月6日晚,离开淄博已经两年的张哲民同志,突然接到上级通知,返回淄博参加整风补课,在这次整风补课中,张哲民受到了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但是张哲民光明磊落、刚直不阿,对于强加给他的“极右分子”、“ 分子”等六顶大帽子,他严辞驳斥。在他含冤去世的前四天,他在写给妻子的信中仍坚定地表示:“如果市委给我作的结论不符合事实,我就到省委去申诉!我相信我的问题,将来历史会作出正确结论的!”

历史是公正的。张哲民的冤案,从1965年开始甄别,后又经数次复议,直到1980年2月21日,中共山东省委作出了为张哲民彻底平反的决定。决定指出:“当时对他进行的批判斗争以及所作的结论和处分,都是完全错误的,这是一起冤案。对强加给张哲民同志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一律推倒。”

1980年7月30日,中共淄博市委为张哲民同志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悼词中说:“张哲民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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