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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夫


[公元1918年-2010年]

周星夫同志生平(1918-2010)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周星夫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12月14日在济南逝世,享年93岁。

周星夫同志是山东新泰人,1918年4月出生,1936年2月投身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省委党刊文印组成员、新泰县六区党支部书记、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一中队党支部书记,新泰县县委委员、青年部长、六区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新泰、新蒙、泰宁蒙阴县委书记兼独立营政委。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沂蒙地委委员、组织部长,鲁中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党校教育长。新中国成立前后,任沂水地委副书记、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53年8月至1955年10月,任越南劳动党顾问团土改顾问。1955年11月至1963年6月,任省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1963年7月起先后任济南市委书记处书记、代理第一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1975年6月任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9月起先后任省委-部副部长、部长,1978年10月兼任省政协党组书记。1979年12月起,任政协第四、五届山东省委员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88年3月离职休养。周星夫同志是政协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五、六、七届省人大代表。

周星夫同志青年时代就追求进步,投身革命。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为之奋斗终生。抗日战争时期,他英勇投入抗日武装斗争,参加了著名的徂徕山起义。解放战争时期,他动员、组织、带领群众参加了莱芜战役、孟良崮战役及淮海战役的支前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周星夫同志在多个领导岗位上勤勤恳恳为党和人民工作。建国初期他组织领导了生产救灾、生产自救和建立发展农业合作社工作。赴越南担任越南劳动党顾问团土改顾问期间,帮助进行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荣获越南独立自由勋章等三枚勋章。担任省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期间,对反右倾、整风补课中的一些错案实事求是地进行了甄别、改正。担任济南市委书记处书记、济南市委代理第一书记期间,为济南市的工农业发展、城市面貌改善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革”中,他坚持党性原则,不计个人得失。坚决 “-”的极左路线,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积极完成生产计划,促进了全市经济恢复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积极拥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身心投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到省委-部、省政协工作后,他自觉维护省委的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纠正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离职休养后,他仍然关心党的事业,关心山东省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政协事业,积极参与党史征集,撰写了许多革命历史文章,做了许多力所能及的工作。

周星夫同志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充满信心,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他善于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他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平易近人,严格自律,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风范。周星夫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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