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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清


[公元1908年-1936年]

陈绍清(1908~1936),字富元,男,白族,生于打鼓泉乡廖家溶陈家院子一塾师之家。父陈学远,忠直善文,终身设馆授徒严谨有方,在当地颇有声望。陈绍清幼承家教,知书识理,有胆识。1925年在县高等小学堂毕业后,结伴去湖北鹤峰放木排谋生。1929年5月某晚,遇山洪突发将木排冲走,老板要如数索赔,陈绍清次日便与伙伴奔至鹤峰走马坪,参加工农红军,随先头部队向桑植进发。摸黑临近县城时,探知敌周矮子营驻西门,陈绍清与杨兆林、李碧清、张浩儿等18名战士,越墙进城,打死敌哨,冲进营部,夺得长 14支,跳墙出城时,他腿摔伤致残,人称“陈跛子”。此后,他离开部队,以做小买卖为掩护,在桑鹤边境,做红军和苏区地方政权的联络工作。1933年春,上级安排他在县城陈氏祖祠与永顺“刘跛子”(红军)合开鸦片烟馆,作为联络站。他们胆大机灵,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翌年11月,红二、六军团会师,挺进湘西,再克桑植县城,迅速形成以永顺、大庸、龙山、桑植为中心的大片新苏区,建立各级苏维埃政权。12月,全县各区乡工农兵代表,会集县城,民主选举县苏维埃政府领导成员,陈绍清得票最多,当选县苏维埃主席。任职期间,他恪尽职守,剿匪除弊,整顿治安。县城东10多里三百墩,是桑植过往大庸要津,土匪常于此剪径。陈亲率10多名便衣战士,在笆篓里装上石头,乔装贩盐挑夫行至此地时,丛林中跳出20个手持火铳、梭镖的家伙拦劫,要“商客”丢下买路钱,战士们假装卸担趁其不备,突然拔枪擒贼,陈首先撂倒两个,其他匪众见状不敢动弹,束手被擒。战士们将他们押至县政府,分别处置,大部分教育释放回家。自此,这一地带很少发生拦劫之事。人称“陈主席为民众除害保安”。1935年2月,据举报洪家关区赤卫队,多为国民党政权人员改编组建,他们恶性不政,横行乡里,不昕调遣。陈绍清决心“提枪”重建。他亲率数十名战士前往,以县主席名义,令区中队和县武装人员,分一前一后列队集合。陈对其训斥道:“你们搞歪门邪道,持枪吓唬百姓,今天,县政府要提枪!”一听要提枪,区队人员准备逃跑,见后排战士荷枪实弹,怒目逼视,只得乖乖缴枪。同年7月,他率10余名战士从新村河返县,途中与股匪遭遇,腿部负伤。伤愈后,转入县独立团。11月,红军长征,他因伤残,被留下任游击队长,在龙潭坪、沙塔坪、凉水口一带活动。12月中旬一天,他率游击队经凉水口车家咀去桑鹤边游击时,不幸再次负伤,战士抬着他,转移到廖家村猫子溪隐蔽养伤,被县“铲共”大队长张东轩探悉抓去,随后押至陈绍清老家,严刑逼供,要他招供红军长征后地下工作人员名单。他坚贞不屈,敌人将他双臂悬梁,整得死去活来,他怒斥敌酋:“你们整吧打吧,我没有什么讲的,18年以后又是好汉,再和你们干!”敌人无奈,将他抬到县城,再施酷刑,仍毫无所获。遂于腊月廿四“过小年”这天(1936年1月18日),将陈绍清在校场坪砍首处死,年仅28岁。(《桑植县志》2000年版)31贺丹清(-1932),男,白族,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人。曾任湘鄂边第五游击大队大队长。余不详。32钟子廷(1912-1936),男,白族,桑植县廖家村乡丰岩村老桩坡人。曾任红2军团12团团长。家贫,无田地,主要靠父亲和兄长做篾匠为生。1926年,他跟随大哥钟虎臣闯湖北,参加了贺龙领导的工农红军。在红军部队里,他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工作积极,作战勇敢。贺龙倍加器重,由连长、营长升到红军独立团团长。历经桑植南岔、赤溪河、澧州、庄耳坪、江垭、四川彭水、秀山、本阳、云南宣威等多次战斗。均以英勇顽强著称。贺龙常把一些“攻坚”任务交给他去完成。一次,部队在湖北打团防,敌人从碉堡施滚木阻拦,不易突破。他在战友的掩护下,带领一个连的兵力绕道冲上去炸毁了碉堡。1935年4月,敌军12个师和2个独立旅12万人,分3路“围剿”湘鄂川黔苏区。红军决定先消灭敌军第58师驻陈家河的一个旅。钟子廷时任第12团团长。是打陈家河的先头部队。一到陈家河,他们就与敌军交火,战斗了一天一夜,未分胜负。钟子廷通过侦察分析,提出用“三个团消灭敌守敌”的作战建议。被贺龙认可。重新部署兵力,终于一鼓作气攻战了土围子。占据于东南主要山头,将敌军分割包围,各个击破,不到两小时,消灭敌军两个团,打死敌旅长李延龄和两个团级军官。俘虏敌军官数人。缴获大炮,轻重机枪及- 支弹药无数。大大补充了红军装备。有力配合了中央红军主力北上抗日。1936年7月,贺龙率领的红二方面军长征,在云南宣威来宾铺遭敌滇军拦截。由于敌方武装精锐,城墙坚固,苦战一晚也未攻破。第二天,钟子廷团长率部赶到,他指挥部队用木梯接架起,爬上城头,冲进城内,他正站在墙上指挥时,突然遭敌机枪扫射,胸部中弹,不幸壮烈牺牲。时年仅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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