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满明(1982.04-2002.03)紫金镇涨潮铺村人,1999年12月参军入伍,在重庆武警总队第4支队1大队2中队服役,中共党员,2001年11月退伍,同年12月被四川省成都市太极集团招聘为经济民警。
在部队服役期间,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刻苦训练,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3个月后被提升为副班长,并加入中国共产党,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两次荣立三等功;在担任经济民警期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情服务,工作不分份内份外。疾恶如仇,英勇顽强,不怕流血牺牲,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多次受到太极集团领导的表扬。
2002年3月4日15时左右,在成都市金牛区五块石居委会附近的五福菜市场前,龚满明遇到两名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一位女青年,女青年大声呼救,两名窃贼扭身准备逃窜,毅然奋勇上前擒贼。歹徒见有人追赶,拔出利刀威胁道:“谁敢上前就捅死谁!”龚满明没有被嚣张的窃贼吓倒,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摁住一名窃贼。搏斗中,他被窃贼刺中左胸,忍着剧痛死死抱住窃贼,被窃贼拖出15米左右,在群众协助下两名窃贼被制服。龚满明因被窃贼刺中心脏,不幸光荣牺牲,年仅20岁。
龚满明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在成都广大市民中产生强烈反响,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各新闻媒体大量追踪报道,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在全市开展向龚满明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学习活动的决定》,并授予“城市英雄”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3.8万元;家乡的县委、县政府亦作出《关于号召全县人民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龚满明学习的决定》;著名四川籍雕塑家严永明以“城市英雄”为名,为其塑高2.16米铜像一座,安放在成都市中心广场。
2003年7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追认龚满明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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