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兰友(1594-1659),字翰荃,号自芳,别号砥庵,明万历廿二年(1594年)生于福建省兴化府仙游县连江里枫亭渔街(今福建省仙游县枫亭镇兰友社区)人。他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就读塔斗山会心书院。
明天启七年(1627年),乡试中举,崇祯四年(1631年),他拜辞爹娘,赴京应试,登进士第三甲39名,耀宗荣祖一时。先后任广西临桂县县令、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浙江按察司任散员、浙江按察司任散员、光禄丞、考功员外郎。弘光元年(1645),南明唐王朱聿键策立福州,年号为“隆武”。翌年二月,唐王起用林兰友为太仆寺少卿,山西道监察御史,兼巡按督学江西,后擢升佥都御史。隆武政权灭亡,南明鲁王朱以海监国,连续擢升为兵部右侍郎、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理抚讨军务粮饷,督师泉、漳,保家卫国,举兵复明。
是年九月,清兵大举南下,明王朝力弱势败,兰友见明祚告终。立下誓曰:“生,头不戴清朝天;死,脚不踩清朝地。”携带家眷遁入海岛隐居15年。期间口粮时有不济,每遇风涛涌起,或海月朗照,常悲歌痛哭,自称“万死孤臣”,坚定意志,不为艰难困苦的环境所动摇。
监国鲁三年年(1648)秋,林兰友携家带眷先后寓居于厦门、南日、湄洲及平潭等地。至永历十三年(1659)五月初一逝世,在海上有十二年之久,继续进行抗清活动。
永历十三年(公元1659年),林兰友病死在莆田县南日岛上,终年六十六岁。遗命墓碑书“罪臣”,而不写官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