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仪,重庆荣昌(《明史》作隆昌)人,明朝景泰二年(1451)进士,景泰五年(1454)擢升两京监察御史,与盛颙等人上 书 弹劾权臣石亨,贬谪襄阳县知县,有善政。
明宪宗即位后平反,擢升荆州府知府。湖广行省上奏李人仪在襄阳县时有德政,特赐封诰,后卒于任。
子:李文中,成化二年(1466)进士,曾任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