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瑞星(1547~1605年),字廷奎,折桂里灵山(今榜头镇灵山村)人。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进士,授河南信阳知州,因秉公执法得罪权贵,被调往边远的广东崖州。在崖州知州任上,努力调整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使地方得以安定。后升任刑部员外郎,当时大司成范屏麓遭诬陷被杀,范妻击朝鼓鸣冤,瑞星极力为其剖白冤曲。后升任刑部郎中,后宫一个有权势的太监烧毁了三座宫殿,瑞星依法给予处置而得罪奸党,被降为江西赣郡通判。瑞星发现地方专卖权被朝中的权宦所操纵,他奏禀朝廷,陈述弊害,使专买权归还赣郡。时当地盗贼出没于港湾水域,劫掠过往商船,瑞星亲自勘察地形,构筑河障,率兵清剿,保护商船顺利通航。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告老返乡,捐献历年积蓄,发动民众在榜头赤荷村溪口筑坝截流,开渠引水,使灵山一带旱地成为良田;并利用水渠落差,修建水磨房,供乡民磨麦,这条水渠被称为“官陂渠”。
同年(公元1547年)出生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