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自强(1936.6.1-2022 )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专家。湖南省益阳市人。195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研究员。在我国辐射防护学科发展初期,1963年提出了我国的实用保健物理学框架,在保证-研制和核能发展中,完成了多项监测技术和方法,对我国辐射防护学科体系和基础结构的建立、开拓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自上世纪70年代,率先开展、参与并指导完成了“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主持完成了 “中国核工业30年辐射环境质量评价”等工作。80年代初发表了“制订核电站辐射防护的原则和主要数值限”等文章,在秦山核电站选址的环境影响审查中起了重要作用,从那时起步并延续至今的“能源与环境”的系统研究,为我国核电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技术基础。积极推动“辐射事故和应急体系”的建立,在辐射防0规和标准体系的建立方面作了开拓性工作,多次主持编制“国家辐射防护标准”。提出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应以地质处置为中心的观点”,奠定了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础,为培养辐射防护人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022年1月19日,中国工程院院士、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专家、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研究员潘自强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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