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廉芳(1910~1973),山东省馆陶县(今属河北省)人。1937年“七•七”事变后参加革命工作,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第六区抗日游击司令部第八支队政治部干事、政治部总务科长、八路军129师筑先纵队供给处长。1939年2月,调任冠县抗日政府县长。7月任鲁西银行副经理。1941年7月后,任冀鲁豫、冀南区银行经理、冀鲁豫行署工商局副局长。1949年2月南下江西,夏任赣东北行署工商处长,9月随军进入贵州。建国后,曾任贵州省人民银行经理、中国人民银行西南区副行长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局局长、国家一机部船舶工业局副局长、三机部九局副局长、六机部财务司司长、中国科学院计划局局长等职。因病逝世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