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黎,正名蔡盖耀(1915~1995),土名辉,南澳岛隆澳宫前村人,是村中革命烈士蔡盖清的族弟,因遭国民党通缉追捕而改名蔡黎。
蔡黎生在渔家,生活穷困,7岁读书,13岁辍学,给其时的艚船主当见习会计。蔡黎从小就受其族兄蔡盖清的影响接受革命思想,在任县立师范学校学生会主席时,组织学生 国民党政府策划的“剿共胜利4周年”活动。为避敌缉捕前往香港,后转赴泰国。1938年7月在曼谷参与救国活动,任泰国华侨抗日救国联合会秘书、华侨文化界救国会主席。同年8月回国,赴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政治部学习。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4月进延安马列学院普通班和研究班学习。1942年至新中国成立前,蔡黎先后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宣传部教育干事,分局党校政治教员,中共莒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滨海区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长,佳木斯市委副书记,桦川县土改工作团团长、县委书记兼四分区中心县委委员。1947年11月调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组织部部长。
20世纪50年代,先后任辽宁省委委员、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省委副书记兼秘书长,旅大市委-书记。60年代初,任抚顺市委-书记。文革期间遭受极左路线残酷破孩,丧失人身自由长达8年。1974年1月,出任抚顺市石油一厂革委会副主任,后任辽宁省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79年4月,调任福建省委常委、副书记、后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1985年7月以后离休。
1995年1月27日在福建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