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意(1955-1979年),原附城区(今属春城镇)七星人,1963年入学,1969年高小毕业。
1976年3月应征入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三五六一部队战士。在解放军中迅速成长为有高度思想觉悟的革命战士,是出色的机枪射手,先后四次受到连队的嘉奖。
1979年2月,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攻打同登,陈负责在昆栗北侧掩护步兵冲锋,消灭敌人火力点2处,打死敌兵7名。激战中,一颗子弹打中了他的胸部,鲜血直流,他不顾伤痛,一咬牙,又消灭敌人火力点1处。这时,战友们赶来救护他,但他把手一推,只说了句:“不要管我,消灭敌人要紧!”便紧抱机枪,继续投入战斗。战斗胜利结束后,陈因伤势过重,流血过多,光荣牺牲,时年仅24岁。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追记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