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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基


[公元1927年-1981年]

黄德基(1927-1981年),原籍阳江县新州表竹村人。1947年在阳江中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参加阳江县土改,土改运动后期被调来阳春工作,全家遂落籍阳春县。

德基在阳江中学读高中时,负责江城中共组织刊物《流萤》,宣传革命真理,反对封建-制度。学校当局怀疑其为赤色分子,组织即通知他离开学校参加武装斗争,任台、恩、阳边区交通站站长、武装工作组副组长,发动农民反对国民党政府“三征”,迎接解放。

1949年10月24日阳江解放,德基率领武工组进城。先后任阳江县军管会收容所所长、新洲公安派出所所长和中共阳江第二区区委组织委员兼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区工委书记,为建立和巩固新政权不辞劳苦。50年代初投身两阳土地改革运动,先后担任乡组长、单元长,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奖励,曾被评为土改模范。

德基在阳春工作30多年,为各项工作开拓新路。县领导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以他作先行点工作组长,被誉为“开荒牛”、“老黄牛”。1954年任阳春县农业科副科长时,先后两次在一区高蹲点办社,与农民一起生活、劳动。1954年1月创办本县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阳春县附城高农业生产合作社,带动全县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1958年至1961年春,德基任春城人民公社春城大队长,亲自率领基建队制订春城建设规划,扩建原县前街(县前路)和洗马街(人民路),新建红旗路,由制订规划到测量、绘图、施工都亲临第一线,群众戏称为“泥水工头”。

1961年夏,县委书记马如杰在高大队办人民公社经营管理重点,德基以农业局副局长之职任高工作队长。时值三年饥荒之后,贯彻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六十条”,恢复劳动定额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立足于发展生产,为农民解决温饱问题。先后向全县推广高大队“农业三包”、“多种经营三包”、“农业生产按件计工”、“生产队财务管理”、“生产队收益分配”和“干部报酬”等六方面经验。高社被评为县、专区和省的模范农业社和模范大队。德基于1963年,随同县委书记马如杰参加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在分组会上曾作“关于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的发言。1964年春夏间,在春湾公社三街蹲点,他与科技人员一起搞水稻高产试验获得成功,向全县推广。

1965-1980年,德基任阳春县农村文艺宣传队长,带领14名“轻骑”队员,身背行李、道具上山下乡,爬山涉水,跑遍阳春几百个山村,为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演出。节目多是结合当地实际,自编自演,小型多样,切时感人,深受群众欢迎,参加湛江地区文艺汇演受到好评。

德基襟怀坦白,性情豪爽。1965年“四清”运动期间,以其家庭出身和历史问题,组织结论称:“出身剥削家庭,与党有距离,在提拔或使用应慎”等。他不计较名位,踏踏实实地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8年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先后提为阳春县文化局长、中共阳春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德基深感党的信任和重托,豪情满怀地工作。不幸患重肝炎病,医治无效,1981年8月21日,终于湛江医学院,终年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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