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山
(1920-1997)
中共中央委员,湖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陕西省宜川县(今延长县)人,1920年11月20日生于陕西省宜川县狼神山乡益枝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少年当过放羊娃,经受了贫苦生活的磨练。1935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5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延长县团委书记、团中央儿童局书记、中共陇东地委青委书记兼青救会主任。1940年以后,任陕甘宁边区青年救国会组织部长、主席,并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随中央领导同志奔赴东北工作,曾任黑龙江省克东县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北安中心县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1949年8月随解放大军南下到湖南,历任宁乡县委书记、益阳地委副书记、书记、常德地委书记、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55年后,任湖南省委常委、省委-书记,并先后兼任省委组织部长、省委秘书长、长沙市委-等职,在湖南工作了18年。
他在湖南工作期间,一贯重视干部工作,在省里分管过党群工作,着力培养、选拔和使用本地干部,认真抓好知识分子工作和培养青年干部工作,批评有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的现象。他对农业抓得紧,强调在解决水利问题的基础上,要及时地大力抓好肥料、改良土壤和种子工作,并相对地改革耕作制度和提高栽培技术。他对湖南的钢铁、煤炭、有色、交通、电力等工业建设作出过贡献,1961年3月23日,陪邓小平在株洲视察工厂。他注意借鉴外省的经验,1963年冬,与-率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一行32人到广东参观农业生产。毛泽东看到这次参观学习的报告后,亲自撰写了《关于加强相互学习,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的指示》。中央对此专门发了文件,在全国影响很大。南下时,他是地级干部,因组织上不明情况,被安排去当县委书记,不仅毫无怨言,而且全身心地干工作。这种淡泊名利、严守纪律的品德,在湖南传为美谈。
1966年9月,调陕西省委工作,先后任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委-、省政协主席、兰州军区政委、陕西省军区第一政委等职。在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1979年以后,调到北京工作,任国家农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2年后任国家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经委顾问,第五届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中国一罗马尼亚友好小组主席等职,在中共十二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1997年10月22日在北京病逝,终年77岁。钱正英称赞他是一位实心实意为人民实干的领导干部。由北京、陕西、湖南的有关同志共同、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了《李瑞山纪念文集》。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