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南海人物

李嗣


[][公元1426年-?]

李嗣,宇克承,号介轩,明南海县人。生于宣德元年(1426),正统十二年(1447)乡荐中举,景泰五年(1454)中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曾奉命催督南畿(江苏)、江西输赋。他善于理事,不费多大的气力就把差事办好了。此后,奏请增设一名大臣专董其事,成为定例。晋署郎中事。此时王城兵马司诬奏,房钞都税司侵克公款,贻害政事,敲剥民众,李嗣将他们弹劾办罪,人心大快。户部尚书张凤对他特别推重,说他具有辅佐天子治国之才,推荐他接任。可惜张凤不久死去,此事未能实施。

不久,李嗣实授郎中,晋奉政大夫。其后出任浙江金华府知府。他刚到任时,正逢当地举行饮酒礼,请李嗣就坐地方长官席位。李嗣一看摆在他前面的酒菜比其他宾客要珍贵十倍,立即下令将这些菜式撤下,与大家享用同样菜式。当地吏民从此事知道李嗣的为人办事风格,一直到他终任,都不敢在他那里谋私干政。金华府例俗,重富轻贫,婚嫁论财;重男轻女,生女即淹杀之,即使富有人家也不例外。李嗣革除陋俗,规定婚嫁送彩礼不能过分,严禁溺女。以后,金华风俗渐变,生女也得以全活下来,百姓为了表示对他的感激,给女儿起名,名字中总要带个"李"字。

李嗣深感当地风俗不正是由于教化不明,于是奏请创办"正学书院",祭祀当地先儒王柏何基金履祥许谦,重修吕祖谦、张拭、朱熹等名儒塑像,并在丽泽书院会讲理学。经过他的倡导,社会风气得以扶正。

金华治地比较僻远,经济不发达,民苦赋役。李嗣奏请从金华附近三府划出邻近地域,新置汤溪县(今金华县西南汤溪镇),归隶金华府,出入交通方便,有利于金华经济发展。县里有不少人为走避繁重的税赋不得不离乡背井,李嗣亲手为他们写下惜条,向富户借贷,让他们缓解困难,百姓的情绪安定下来,安心生产。金华地方经济得到发展,跻身浙江诸府前列。

成化八年(1472),李嗣进京朝觐,朝廷考核地方官员,金华与黄州(治今湖北黄冈县)同列优等,李嗣受到奖赏,授中宪大夫,即迁浙江右参政使,转左参政。他主持修筑长堤以防御绍兴宁波等地的海潮,使两府民众永赖其利。他上奏军、政事务方面的建议有数十桩,都得到朝廷批准,并转各省执行。

李嗣晋升福建右布政使。在福建的同僚有不少是同乡,李嗣平时与他们和衷相处,也不因为是乡亲而结党营私或循私舞弊,遇上公事,凛然不受影响,福建士人都称赞他办事公明,而且编成歌谣传颂。漳州有一位放荡不羁的狂生,据称身怀魔幻之术,能使人如草木一般受其役使。县官向省里报告此事,布政使和按察使商议发兵征讨,李嗣说:"大张旗鼓地前往征讨,只会激起他造反。"他只带几个人前往,直奔狂生家中,出其不意将其-归案,省内一点也没有引起震动。不久,李嗣转左布政使。成化十七年(1481)入京朝觐,路经金华,老百姓争着在路边欢迎他,拉住他的车辕哭泣挽留,依依不舍。金华民众请御史蒋谊撰文表彰其功德,刻石碑立于道旁。

成化十九年(1483),李嗣因父丧回家守制。正遇上苏州府、松江府(治今上海松江县)发生灾变,朝廷不等李嗣守制期满,夺情起用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前往二府巡抚。他到了那里,将情况了解清楚,所提建议为朝廷采纳,对妥为处理灾变的官员降敕嘉奖,地方百废俱兴。不久,召回朝廷,授户部右侍郎。

成化二十三年(1487)会考,李嗣参加了评卷。当年,国有庆典,李嗣加阶嘉议大夫,祖父、父亲、祖母、母亲及夫人都得到诏封。弘治帝即位以后,李嗣上疏力请致仕,不被批准,不久,转左侍郎。户部有提案揭发两淮盐法得不到推行,边储减少,他奉旨兼都察院左佥御史,前往两淮督察巡视,因悉心操劳而病倒。上章乞归,谕示护送还乡,等病愈以后再起用。回到乡里,一病不起,弘治七年(1494)病逝,终年68岁。朝廷闻报,赐葬祭。

李嗣居官三十余年,家里的田园产业无所营增。死时,衣箧中只有十两白银。他为人孝友,有器量,见义勇为,当官以后,祖业都分给兄弟,俸禄有余,也送给宗亲。有关部门想为他扩建居宅,他坚决拒绝。他回乡守父丧,自己开支回家费用。不少地方官员参与祭礼,赆金有多达千两的,他毫厘无取,都退回去。他在巡抚苏州、松江府时,约束家人不得接受当地富民的贿赂。官府中的杂役因有事相求,私下谒见他的儿子,李嗣知道了,立即把儿子送回广东。乡亲们议论说:"要说一生当官能够始终守住廉节的,一定是李嗣、何淡这两位。"



  同年(公元1426年)出生的名人:

下一名人: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