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惟扬(1683-1756年),原名修先,号嵩台,生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南乡都李堡(今属岗美镇)人。少年英俊,才兼文武,春夏攻读,秋冬射猎。康熙五十年广东乡试武科第一名,登解元;五十一年京都会试第九十一名,登武进士;殿试一甲第二名,榜眼及第。钦点殿前侍卫,授狼山游击。雍正元年(1723年)提为涿州参将,升任浙闽督标中军副将;调福建延平城守副将;乾隆元年(1736年)改任福建澎湖水师副将。累迁广东左、右翼镇总兵,赏戴花翎,皇帝诏见。为官33年,数徙官钤,两移重镇,三朝眷遇,兢兢晚节。乾隆十五年(1750年)告老还乡。工吟咏,著有《嵩台诗词》。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病卒,终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