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兰(1891-1938年),字芝芬,原东安县(云浮)西山丰垌村人,光绪十七年(1891年)出生于富裕家庭。7至16岁在本乡蒙馆读书,民国初年进广东陆军小学堂学习。毕业后回乡任三甲 长,后参与地方民团活动。民国9年(1920年)刘经画奉广州大元帅府义勇军总司令邹鲁之命还乡,以三甲“自卫团”为基础,召集春南、西山民军扩大义勇军第七支队,刘任司令,杨任副司令。因攻高州和阳春失利,杨率西山民军回乡。
民国10年(1921年)6月杨任阳春县代县长。是年秋按广东省《县长选举暂行条例》选举县长落选,再投粤军,任广州至肇庆护航队队长。三年后任孙中山大元帅府警卫排长,历任连长、营长、统领等职。民国1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师游击队司令,曾率队回三甲、双滘等地打土匪,后任三罗剿匪指挥部司令,解职后到广州。民国22年邹鲁任中山大学校长,杨任该校舍监。民国25年粤省陈济棠反蒋失败,杨被解职回乡。两年后到广州开“长丰”(长沙丰垌之意)店,以做生意为名,实为待职人员聚会场所,因无钱交房捐、警费,三个月后被查封,此后,杨靠友人周济维持生活。
民国27年(1938年),杨的旧友来信约他北上活动。清兰改名君宇,与周桂森一起买广州直达上海的“太古”号船票,开船前又改乘“德生号”客船。终被政敌得知,密电告汕尾 机关。当“德生号”抵汕尾换船时,杨、周两人被捕,押返广州东山 分局,转押省警厅。那时,警方当权者以“杨、周两人是土匪”为由,押往东山百子路旁枪杀。杨终年4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