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绍武,生卒年不详,字子纬,明代归善县人。万历二十八年(1600)举人。任福建安溪知县,捐俸筑石堤护城,绝水患;置学田,修桥、陂,禁伐山,宽盐税;惩治藉势夺田的奸人,整饬蠧吏。为忌者中伤,调任粤西临桂知县。按察署起火,殃及监狱,释囚犯救火,以救火功减罪,并准犯人见妻子。因此得以续嗣,人呼“郑菩萨”。因催征事杖巡抚堂吏,忤上官,遂谢病归。修《惠州府志》。年八十三卒。著有《清溪撮要》、《掇干杂集》、《猗园续录》、《四书千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