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善芳(1912—1990)河南省光山县人。一九二九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方面军第四军十一师三十三团连政治指导员、副营长、营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山西省昔阳县游击第一大队政治委员,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营政治教导员,左权县子弟兵团政治委员,三八五旅轮训大队大队长,决死第一旅九团团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太行军区第二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华北军区独立第五旅旅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河南军区商丘军分区司令员,河南省公安总队总队长,河南省军区南阳军分区司令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生平
邹善芳,1912年生,河南省光山县雷堂乡刘家冲村人。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十一军三十一师战士、班长,红一军第一师排长,红四方面军第十一师三十三团连政治指导员、副营长、营政治委员。参加了鄂豫皖革0据地第1至第4次反“围剿”斗争,西征转战,川陕革0据地反三路围攻、反六路围攻和红四方面军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山西省昔阳县抗日游击第一大队政治委员,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二团三营政治教导员。左权县子弟兵团政治委员,三八五旅轮训大队大队长,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一旅第九团团长,率部参加了百团大战,粉碎日军九路围攻和多次反“扫荡”斗争。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太行军区第二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华北军区独立第五旅旅长,指挥所属部队参加了太原、平汉、平津等战役、战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河南省军区商丘军分区司令员,河南省公安总队总队长,河南省军区南阳军分区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1年为副兵团职离职休养。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因病医治无效,于1990年11月7日在郑州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