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波(1915—1965)原名刘清禄。牟平县(今烟台市牟平区)宁海镇庙沟村人。中国现代音乐家,革命文艺事业的组织者、领导者。1931年,考入牟平县中学,毕业后考入曲阜师范学校,1934年转入济南第一师范学校。在校期间,他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曾任济南 秘书长。193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到鲁南费县师范讲习所,以教员身份为掩护进行秘密活动,在党内任中共山东省委特派员。同年10月,赴延安陕北公学学习,结业后留校任教务科长、政治课研究室主任、音乐研究室党支部书记等职。1946年,到冀察热辽地区开展革命文艺工作,先后任热河军区胜利剧社社长、冀察热辽军区文工团总团长、冀察热辽联大鲁迅艺术学院院长。1949年春,率冀察热辽“鲁艺”师生赴沈阳,开展东北和辽宁地区的革命文艺工作。至20世纪50年代,先后任东北文工团团长、鲁迅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和音乐部部长、东北人民艺术剧院院长、辽宁人民艺术剧院院长、驻越南民主共和国文化专家、缅甸联邦教育部专家、中国音乐家协会辽宁分会主席、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工作部部长、全国文联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常务理事等职。1964年,任中国音乐学院院长。1938年安波开始音乐创作, 此后20余年中,创作了300多首歌曲,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党的使命、人民的呼声、国家的命运、民族的愿望和时代的要求。仅1938年,一人就搜集民歌20 0余首,获得“小调大王”的称号。他以陕北民歌《打黄羊》的曲调填词创作的《拥护八路军》,采用“打花鼓”的形式表演,在边区广为流传,后又唱遍全国。《公祭志丹同志》所选用的陕北民间音调,成为《哀乐》主题,一直沿用至今。他还创作了大量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音乐作品,代表作有《七月里在边区》《兄妹开荒》《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因为有了共产党》《运动战歼灭战》《人民一定能战胜》《三绣金匾》《就义歌》等。他的音乐创作涉及多种音乐体裁和形式。20世纪50年代,创作了大型歌剧《纪念碑》和《草原烽火》。参加了评剧《小女婿》、山东琴书《大刚与小兰》的音乐改革和唱腔设计工作,并获得很大的成绩。1953年,创作了大型话剧《春风吹到诺敏河》,获得第一届全国话剧观摩演出创作奖,该剧被拍成电影。1963年,写出了具有鲜明民族特点的长诗《雷锋颂》。他对民族音乐的悉心研究,集中地表现在他亲自收集编撰的《秦腔音乐》《东蒙民歌》和《越南民歌选》三部著述中。1964年,他在大型革命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中任编导和音乐组长,大胆地将诗歌、朗诵、歌曲、舞蹈、歌舞等多种艺术形式融为一体,描绘了辉煌壮丽的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历史画卷。他毕生致力于音乐事业,视物质利益为身外之物。他坚决要求压低自己的工资级别;把好的住房让给别人。他把稿费大部分交了党费,献给托儿所、工会或帮助生活困难的同志。1965年6月18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