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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亚


[公元1905年-1932年]

陈振亚,1905年出生于乐会县第一区南堀乡(今琼海县嘉积镇南堀管区)加宝岭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父亲陈学长,又名陈祥光,素以行医为业,为人忠厚老实;母亲何氏是个勤劳俭朴的农妇。振亚有胞弟振麟和3个姐姐。

振亚少年时到大姐夫家乐会县第二区珍寨村,在珍寨高等小学校读书。他受“五·四”时期新思想、新文化运动的熏陶,思想进步快,是乐会地区第一个撰写白话文的人。1924年秋考进广东省立第十三中学(由琼崖东路中学改名,今为嘉积中学),在学校中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热情宣传新思想新文化。1925年,正值“五卅”惨案发生,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帝斗争0,振亚与学校中的进步同学一起走出校门,奔向嘉积街头和乡村演说宣传,揭露英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1923年3月,共青团省立十三中支部成立,振亚被吸收为共青团团员。1926年9月,琼东县各界援助省港-,振亚积极参与领导群众--,发动各界人士慷慨捐助-斗争等活动。11月,省立十三中爆发了驱逐反动校长张韬的-,振亚站在择师运动的行列,参与学校的-斗争,在斗争中进一步得到锻炼和提高。

1927年“四·二二”琼崖事变发生的当天,振亚与一批进步同学逃出学校,投奔乐会县第四区找到中共琼崖地委机关,积极参加反对-的武装斗争。同年秋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2月,共青团乐会县委改选时,振亚被选为共青团乐会县委书记。1928年2月,中共乐会县委领导成员进行调整,振亚被委任为县委宣传委员。

此时正值琼崖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乐会四区召开,琼崖的革命形势蓬勃发展,引起了广东省国民党反动当局的惶恐不安,遂派其第十一军第十师蔡廷锴部及谭启秀独立团过琼,对琼崖苏区进行“围剿”。3月,蔡部兵分3路,分别向琼崖东、中、西各路苏区进犯。振亚与县委其他领导成员一起配合红军,在乐四区根据地,发动群众,建立起严密的联防组织,设立监督敌人的哨站和哨楼,哨站从乐会四区伸展到嘉积对岸的乐会三区的溶沐墟,全程长达30多公里,使乐四区军民,有条不紊地对付来犯之敌。5月20日,中共琼崖特委扩大会议决定“有两乡苏维埃即成立区苏维埃,有两区苏维埃即成立县苏维埃”,并要求乐会县委在“十天内成立县苏维埃”,振亚积极参与乐会县苏维埃政府的筹建工作。23日,乐会县委在四区上科小学召开全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乐会县苏维埃政府。敌军进驻乐会四区阳江墟一带后,在各大村庄和交通要道筑建炮楼,招募民团,建立反动政权——乐会四区治安维护会,推行保甲制度,大肆-革命骨干和进步群众,整个乐四区一片-。此时,琼苏政府主席主文明、红军师长梁秉枢等带领琼苏政府机关和红军余部共600余人撤到定安县母瑞山开辟新的革命根据地。振亚同陈赞如、王守汉等县委领导成员留在乐四区中平仔一带坚持斗争。1929年2月,陈振亚被任命为中共乐会县委书记。5月下旬,王文明从母瑞山根据地派遣干部和红军小分队到乐会、万宁等县山区,联系尚在当地潜伏坚持斗争的党政干部和红军战士,各地革命力量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振亚与琼苏政府取得联系后,乐四区根据地又恢复了生机。

1930年4月,琼崖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开展“红五月”攻势,扩大革命根据地;恢复和建立苏维埃政权,深入开展土地革命;扩大红军力量,建立红军独立师,做好 工作,组织兵暴和兵变等决议。5月,琼崖特委常委冯国卿来乐会县指导工作。陈振亚与王玉甫、李庭英等积极配合开展 工作。经过深入民团反复进行思想教育,乐会六区建西乡南平民团100多名团丁在团长蔡太初的带领下,携带险支36条起义,投奔革命队伍。在“红五月”的"蒸团猪”活动中,振亚等发动乐会六区人民配合红军先后拔除当地的鸡姆坡和长久园民团据点,给地方反动武装以沉重打击,为革命根据地的恢复和发展清除了障碍,大大地推动了乐会县革命工作的开展。

1930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独立师在母瑞山成立,任命梁秉枢为师长,杨学哲为政治委员,但由于学哲在海口开展 工作不幸被捕,未能到任。因此,琼崖特委决定派陈振亚接任政治委员。在中共琼崖特委和红军第二独立师党委的领导下,红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加强。琼崖红军师、团两级成立党委会,营级成立特别支部,按照“连有支部,班有小组”的组织原则,红军二师14个连队都成立了党支部。同时连队建有共青团组织,全师党团员约占45%。为了加强红军的政治工作,师、团二级还设有政治机关,师有政治部,团有政治处。由于振亚结合各时期的形势和工作需要,层层举办训练班,抓“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广大干部战士认识了“什么是布尔什维克?什么人可以加入共产党?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 ”等革命道理,从而增强了他们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心,达到了“提高同志们的政治水平”的目的。振亚还倡导在红军中开展“打土豪,分田地,保卫苏维埃的阶级教育”,使红军广大干部战士对建立、巩固和保卫苏维埃政权、开展土地革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振亚还和独立师的领导成员一起积极开展 工作,争取国民党海军陆战队驻陵水连和海军驻长坡第九连全体官兵起义,投奔红军,充实和扩大了革命队伍,使红军独立师发展到2000人。琼崖红军和地方赤卫队乘胜出击,围歼反动民团,袭击碉堡,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使敌人惊慌失措,夜间不敢外出,白天上街要着便衣,只好不断向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告急求援。1931年5月,振亚和师长王文宇等根据琼崖特委的意见和琼崖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决定,在乐会县第四区赤赤乡内园村组建赤色女子军特务连,人数约100人,归红军第三团领导。1932年春,女子军特务连调往师部后,又组建女子军特务连第二连,在娘子军连队中设置指导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娘子军活跃在苏区,除了在乡村中做宣传工作,看守犯人,帮助农民耕种外,还配合红军主力作战。

为了解除广大红军战士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革命积极性,振亚非常关心非苏区籍红军的土地分配问题。1932月1月,他以《非苏区籍红军一律分配土地问题》为题向红军广大官兵作报告,他指出“……琼崖的共产党为要充实琼崖土地革命的领导,已经指出过去这一缺陷,与各地实行分土地给非苏区籍的红军,以满足他们对土地的要求,在客观上可以使红军一律得到土地的影响广泛的深入至非苏区去,至兵士团丁中去,使非苏区中的工农群众与兵士团丁为着要得到土地而热烈地加进红军中来,扩大起红军的本身组织,以红军的力量配合着群众的斗争,来创造新的苏区与争取各路苏区的联系。”“此次第二独立师中非苏区籍的红军已确定分配土地了,这是土地革命策略更加完善和正确,我们在红军中须加紧这一优待红军条例的宣传鼓动工作,红军战士要努力为土地革命而战斗。”振亚强调要对红军家属优待,这样不仅发展和壮大了红军队伍,而且使苏区得到进一步发展,苏区人民的革命积极性十分高涨,从而积极的响应党和苏维埃政府号召,发展生产,支援前线,参军作战,保卫胜利果实。

1932年3月,琼崖特委开展“肃反运动”,陈振亚不幸被错杀,时年27岁。1957年海南行政公署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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