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钊教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山东省人文社科“法学方-”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先后获得“中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十佳青年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1990年至今,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12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并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项目1项,教育部社科项目1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1项;十年来在科研方面获奖30余项。陈金钊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方-,先后出版了《法律解释的哲理》、《法治与法律方法》等有关专著,及大量有关论文。由陈金钊教授任所长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方-研究所在法学界具有良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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