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明(1900—1979)
江苏省无锡县人,出生农民家庭。幼时家境贫困。11岁受雇于渡船主,摆渡谋生。民国8年(1919)在无锡光复门正大翻砂厂当学徒。民国10年(1921)在汉口申新第四纺织公司当工人,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8月,随申新第四纺织公司迁至宝鸡直至解放。
陈锦明深受1日社会的苦,新中国成立后刻苦学艺,把全部精力贡献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950年任申新第四纺织公司宝鸡分厂原动部电器修理班班长。是年9月,厂里唯一的一台3000千瓦发电机线圈烧坏,-停机,该公司所属4厂(纺织、面粉、造纸、机器)全部停工,宝鸡城内全部停电。该发电机为英国制造,线圈采用扁铜线。而当时只有圆铜线可用,陈锦明在此紧迫困难情况下,担负修复任务。他根据实践经验,制造模具,将圆铜线加热后压扁成型,经过24天的日夜奋战,修复了发电机,提前恢复了生产和城内照明,而他却劳累成疾,住进了医院。他改造设备,革新技术,提高维修水平,节约燃料和原材料,曾多次受到奖励并被评为本厂劳动模范。1951年将奖金400元捐献给抗美援朝。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被提升为生产科科长。1957年晋升为工程师。1960年随机构合并转入宝鸡发电厂。
1952~1953年先后被评为西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和陕西省劳动模范。直至1962年退休始终保持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