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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生


[公元1928年-1983年]

陈启生,陕县大营村人,1928年出生于贫农家庭。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过农业互助组副组长、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大队总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南省二届、五居、六届人大代表和-表等。曾多次出席县、地、省和全国农业先-表大会,荣获全国"劳动模范"、河南省"特等劳模"光荣称号。他为改变大营农业生产条件和推动陕县农业生产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1952年,陈启生和赵春印等13户农民积极参加农业互助组。1953年,互助组增至36户,转为"红星初级合作社",陈担任副社长。1955年冬,全村转为高级农业合作社,他担任社长。

1956年至1957年,为了把大营的棉花生产搞上去,他带领群众狠抓整地、施肥、改良土壤,种试验田,学习推广棉花整枝、打权、治虫、追肥等先进管理技术,使棉花产量由1955年的亩产51斤增加到1956年的亩产90斤。成为全省农业战线的八面红旗之一。1957年2月他出席了全国首届爱国丰产劳模会。1958年4月24日,国务院周恩来总理、彭德怀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临大营视察,看了陈启生的棉田管理情况和正在修建的水库,访问了社员家庭、托儿所、面粉厂、农具修配站以及饲养室等.周总理对大营各项工作给予了鼓励和赞扬,并语重心长的对陈启生说:"要带领干部,好好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发展农业机械,改变生产条件"。此后,他带领全村广大干群,辛勤劳动创造了棉花亩产174斤的纪录。同年12月,陈启生出席了全国先进单位代表会议。会议期间,应邀到周恩来总理家作客,再次得到总理的亲切关怀和鼓励。1959年10月1日,应国务院邀请赴京参加国庆十周年庆祝大典。

1966年至1976年,陈启生带领干部社员积极兴建水利。1967年,在村北农田打成了第一眼机井,开创了利用地下水的新局面。1982年,全大队机电井发展到103眼,并修建了胜利渠、"八一"渡槽、浆砌硬化渠道23,400米,建提灌站2处,发展喷灌机38部,平整土地8,000余亩,水浇地发展到9,400亩,人平均1亩多,使大营村的农业生产基本上达到了旱涝保收。改变了大营的农业生产条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启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大营大队粮食总产达到612万斤,亩产1,225斤,棉花总产回升到99.8万斤,亩产115斤。全年农业总产值296万元。公共积累650万元。社员集体储备粮142万斤,年平均每人口粮691斤。人均收入267元。大营大队工副业年总产值为120万元。

同时,他还积极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全村兴建新型住宅1,900间。建教学楼1幢,大队办公楼1幢,可容纳850万斤粮食的仓库1座,还建了群众俱乐部、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室等公共设施。他还带领群众开展各种民间文艺活动,曾受到中央文化部的表彰。大营俱乐部曾荣获"全国农村文化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陈启生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加上他的刻苦自学精神,文化水平不断提高,曾先后在省级报刊上发表过10多篇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的论文、专题报道,散文等。

陈启生几十年如一日,为改变农村面貌,振兴农村经济,积极工作,奋发图强,终因积劳成疾,身患重病,医治无效,于1983年5月25日病逝。终年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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