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秀(1823~1872)中国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回族穆斯林起义领袖。杜文秀道光十九年(1839)考中秀才。通晓伊斯兰经典。杜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代表回民赴北京控告,无结果。咸丰六年(1856)临安(今建水县)恶霸侵占回民银矿,焚劫回民村寨,云南巡抚密令各地“聚团杀回”,激起各地回民的反抗。 杜在蒙化(今巍山)起兵,攻占大理,提出“兴汉”“锄满”“除奸”联合当地汉族及其他民族的民众参与该反清斗争。 1872年杜文秀失败于大理城服毒 身亡。
杜文秀生于道光三年(1823年)。 中国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回族穆斯林起义领袖。字云焕,云南省永昌府治(今保山市)金鸡村人。文秀本姓杨,名秀,出生于一个回族商人家庭,十岁时承嗣舅家,从舅姓,取名文秀。
道光十九年(1839)考中秀才。通晓伊斯兰经典。
道光二十五年(1845)永昌汉族地主团练“香把会”勾结官府残杀回民,杜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代表回民赴北京控告,无结果。
咸丰六年(1856)临安(今建水县)汉绅侵占回民银矿,焚劫回民村寨,云南巡抚密令各地“聚团杀回”,激起各地回民的反抗。杜在蒙化(今巍山)联合汉、彝、白等各族人民起义,攻占大理,建立政权,被推为“总统兵马大元帅”。宣布“遥奉太平天国南京号召,革命满清”,“救民伐暴”,提出联合各族人民共同反清的正确主张和民族政策。
杜文秀提出了“重用汉人”和团结其他民族参加政权。大理政权十八大司中,回族大司7人,而汉、白、彝族就有11人之多。他还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管理军政条例》中规定:“族分三教,各有根本,各行其是。均宜一视同仁,不准互相欺虐。违者,不拘官兵,从重治罪”。又明令保护寺庙,“军官所过地方,有毁拆庙宇,扰害民房者,斩”。大理政权以回族将领为核心,以宗教上层组成起义中坚,以伊斯兰教作为团结群众的思想旗帜。在文职官员中,设有维持清真教掌教、都掌教、副都掌教、都掌教典籍等宗教领袖的官衔。杜本人“通回教经典”,常劝导回民“当遵守教义,能照圣经所行”。大力资助和发展经堂教育,并“设回文学校于帅府,时常亲自课读,出题使各生作文”。
同治元年(1862)颁刊大元帅杜新镌的《宝命真经》阿拉伯文版30卷,为中国最早的《古兰经》木刻本。还下令修复和新建清真寺,仅大理城内便有清真寺五六座。为防止回族将领在起义胜利后搞民族报复和居功骄傲,不利民族团结,故严格规定其将领和回族群众犯法从严处理。大理政权用甲子纪年,通令民间一律蓄发,饰明朝衣冠,减轻税赋,鼓励农耕,促进商业贸易,建立廉洁的吏治和严格的军事纪律,人民生活“安居乐业,夜不闭户”。大理政权全盛时,辖有云南53州县,6次粉碎清军的大规模进攻。
同治六年(1867),组织20余万人东征,围攻昆明。后因太平天国革命失败,清军调集优势兵力并分化瓦解义军,致使东征失败。
1872年4月,杜文秀派遣使节刘道衡以班赛苏丹的名义向英女王献上四箱云南大理石块,表示贡上的是杜文秀统治的土地及其臣服英国的意愿并向英国驻印度殖民当局求援,结果英国当局认为杜文秀已经快要失败,没有什么政治利用价值,于是仅将石块送往伦敦博物馆了事(至今还在博物馆),详见《剑桥中国晚清史》
同治十一年(1872)清军又集重兵围攻大理,起义军坚持斗争,直至粮尽弹绝。12月,杜文秀为免清军屠城,自服 后赴清营,被清军将领岑毓英、杨玉科所杀,葬在大理城郊下兑村。其墓修葺一新。云南穆斯林将杜文秀罹难日作为“亡人节”予以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