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继曾(1872~1911年),字公续。家资富厚,急公好义。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和光绪三十四年,皖南休宁等地水灾,他集资10万缗(千文)以作救济。后云南、山西、徐州、淮北等地饥歉,复捐银10万余两。八国联军侵华以后,一些爱国知识分子竞以兴学救亡。他慨然以培植人才为己任,光绪三十一年独创明强两等小学于朱泾镇。学校分南北两部,为便利学生往返,在市河上架起“新木桥”。民国2年(1913年),该校有8学级,8教室,教员16人,学生283人,年经费4000元,学校培养了不少人才。此外,他还对许多经费不足的学校如上海复旦、健行两公学,南洋中学,爱国、蓬莱女校,金山实枚小学,淑新女校,松江开明女校等20多所学校慷慨捐助,共计10余万元,并多次资助学生多人出洋留学。有人问:“你有这些钱为什么不买田置屋以求更富呢?”他回答:“我以人情为田菠,以培养士类为种,这样做更为有益。”他于宣统三年(1911年)病逝。民国年间,朱泾镇分为东林、西林和公续三镇,公续镇即为纪念黄继曾而命名。民国16年,窑镇(金山大桥东堍)辟第一公园,曾为他盖纪念亭,立“黄君公续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