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位,法学博士 1960年2月出生,安徽黄山市人。1986年7月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5年~1998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两次赴日本立命馆大学作访问学者,多次赴国外、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讲学,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6年)及香港-教育基金会项目奖(1996年),论著及论文多次在全国获奖。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家》杂志、中国人民大学-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社会兼职:1、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3、海口市仲裁委员会委员;4、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及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5、中共沈阳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6、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依法治税高级顾问。
主要科研成果有《中国宪法问题研究》(专著)、《行政处罚研究》、《宪法基本知识》、《当代-保障制度》(合著)、《中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合著)、《行政法专题研究》(合著)、《行政法》(合著)、《行政法教程》(合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合著)、《香港行政法》(主编)、《行政诉讼法教程》(主编)、《行政法案例分析》(主编)、《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主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