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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志


李永志,男,1934,吉林长春市人,中共党员,名誉院长。1962年毕业于天津医学院(业大),从事精神医学临床工作近50余年。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诊断和治疗经验,在临床心理医学研究方面造诣颇深。现为天津市安定医院精神医学主任医师,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天津市卫生局咨询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目前担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天津分会副理事长、中华精神科学会司法鉴定委员、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天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医学专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顾问。

 

在近50年的从医岁月中,曾访问美、澳、日等国家进行学术交流,积累了丰厚的临床治疗经验,现撰写有:《司法精神病学》、《临床疼痛治疗学》、《国家基本药物及新特药临床指南》和《通用危重病急救医学》等多种医学专著。对失眠症、神经症、抑郁症、精神0症等疑难性精神、心理疾病的诊治技能更为卓著;擅长各类疑难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在数十年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中,积累了近万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病例,现为全国知名的司法鉴定专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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