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清启(1900~1967.1),广东梅县人。高中毕业后,到印度尼西亚孟加锡宏昌公司做工。后开设锦兴公司,并到上海开设南洋贸易公司。
1952年送子回国读书。1953年末,应中共梧州市委-部部长熊河清的邀请,在印尼筹集资金,到梧州投入私营九联生粉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生粉厂),并任公司经理。
1955年上半年,回印尼与股友商议后,主动向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提出企业接受公私合营的要求,外交部将其意见转达梧州市人民政府。1956年1月1日,九联生粉厂实行公私合营。此后,潘清启仍任该厂副厂长。
从1955年起,被选为省(自治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省(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委员、常务委员和市人民代表,政协梧州市第一、二、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
1957年,在梧州加入中国致公党,并当选为中国致公党梧州市第一、二届支部主任委员,主持市致公党支部的工作。是中国致公党梧州市组织的组建人之一。
1957年起,当选为广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1960年调往自治区侨联,专职联系和团结广西归国华侨和侨眷侨属的工作,并曾当选为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委员。
1967年1月,在南宁病逝,终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