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高 (1947—1971)
沈志高,又名沈士新,竖河乡人、高小毕业后务农,曾先后担任生产队会计、民兵排长。1965年加入共青团。沈任生产队会计时,工作认真,一次年终结算,为核清帐上8分钱差错,竟连熬4个夜晚。1969年2月,沈到堡镇商店井冈山门市部当合同工。他热情接待顾客,处处为顾客着想。一次,店内刚售完10余台缝纫机,上级部门通知原机头错发,需要调换。沈不厌其烦,逐一查询买缝纫机顾客的地址,给予调换。
1971年1月25日夜,沈志高值班,入睡不久,一名罪犯从天窗爬入店堂,企图作案。沈惊醒后,未穿外衣,即冲入店堂,与罪犯展开搏斗。罪犯疯狂地猛击沈的头部,将其打昏。当他醒来时,发现罪犯正在撬钱箱,便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再次与罪犯作殊死搏斗,终因力薄,被罪犯杀害,时年24岁。1971年4月 18日,中共崇明县委和县革会授予沈志高“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号召全县人民向他学习。不久,上海市革命委员会追认沈志高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