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乃康(1888~1949年)
唐乃康,字伯耆,浙江吴兴(今湖州)人,毕业于复旦公学、浙江高等学堂。民国元年(1912年),随陈英士来沪任沪军都督府秘书等职。民国4年,创办上海市北公学,自任校长。民国16~26年,唐除担任军、政职务外,仍兼任市北公学校长。
唐青年时代,胸怀反帝爱国和教育救国抱负,撰文阐述他的办学目标:“即收回租界上之教育权是也。”并认为“苟多一国人自设之学校,即可减少外人文化侵略之若干力量”。唐千方百计筹办“国人自设之学校”,鉴于上海市北一带缺乏国人自办完善小学,民国4年,唐用私资在界路(今天目东路)庆长里创办上海市北公学(小学部)。翌年,唐邀请王一亭等社会名流组织校董会。至民国10年,学生增至500余人,校舍不敷应用,唐于是自朝至暮,东奔西跑,募捐款,扩建校舍。当时,唐还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广告科任职,由于他的宣传工作出色,总经理简照南许他奖金2万元(银元),作为办学费用,并给股金1千股给唐作为基本金。唐在永兴路购得5亩8分土地建筑校舍,民国11年建成,增设初中部,民国13年增设高中部,学生增至千余人。民国18年,将校名改为上海市北中学暨附属小学。
民国21年一二八日军入侵上海,市北中学校舍全部被毁,损失22万余元。唐悲愤欲绝,举债在外区租屋复校,学生陆续归来700余人,因校舍简陋,无法满足学生就读,唐决心重建校舍。得到好友交通银行行长徐新之的支持,由“四行储蓄会”贷款,在永兴路原址重建校舍,民国22年落成。民国26年,学校因负债甚多,经费无以为继,将全部校产上交给上海市教育局,学校改为公立。唐办学认真,收效切实,为社会所推许。唐将办学的主张概括为:“适应时势之潮流,而不为潮流所激荡”,“教诲学子,首在葆其天真,导之正轨,以道德为轨范,以学生为事功。虽一切设施,力求新颖,而流弊所在,必先事革除。”唐从体、智、德三方面加强对学生的训教,“体育”被列为首位。孙文(中山)曾为市北公学题辞“作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