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进(1910.5~1992.10),山东省莱西县人。出身贫农家庭,因家境贫困,14岁就到青岛鞋厂当学徒。1928年8月,青岛工人为支援上海工人大-,声讨"五卅"惨案,全市各行各业在共产党领导下,纷纷建立工会,举行大-。张进积极参与-,与资本家作斗争。1929年2月,国民党大肆解散工会组织,开除参加-的积极分子,他-回家务农。193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担任莱阳县第五分区书记,负责青岛至莱阳、莱阳至海阳的地下交通联络工作。1938年先后担任莱阳县委组织委员、黄县县委书记、北海地委工委书记、胶东区党委工委书记、胶东地委-部长等职。抗战胜利后,先后担任渤海区-部长、洛北分区地委书记兼政委、德州地委副书记等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往北京,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建筑工会副主席。1958年由于"左"的影响,受到错误处理,被下放到开封市建筑公司任副经理。1978年,全国总工会、河南省委为他撤销处分并恢复党籍和原级别待遇。1979年,中共中央[1979]69号文件为张进平反昭雪,推倒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79年9月调任中共开封市委常委、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80年10月任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4年12月离休,享受副省级待遇。生前多次恳求党组织,死后一切从简,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设灵堂。病危时,告诫家属子女一定要遵从组织对后事的安排,不得提任何非分要求。教育子女不要忘本,要遵纪守法,积极进取,为革命事业多做贡献。1992年10月29日在开封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