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维作(1921~1969年),又名蔡汉源、陈坚。民国10年(1921年)出生于晋江县石狮容卿村(今属石狮市灵秀镇),家境清贫。8岁入容卿小学读书,品学兼优。因家中劳力缺乏,完成初小课程即辍学务农。维作禀性刚强,是非分明,敢于反抗邪暴,干活伶俐勤快,熟悉各种农活。
民国26年秋,为逃避国民党抓丁,其父变卖田产,在亲戚协助下,购得出国护照,送维作南渡菲律宾谋生,时年仅16岁。
抵菲后,在亲戚的“菜仔店”(即食杂店)中助理店务。时值抗日战争时期,华侨社会地位低下,常有菲人来店挑衅,无理取闹。他每挺身而出,与之抗争,遇有蛮横者,也敢以武力相见。一次,有二三菲人购物不付款,维作手持木棒,怒喝:“如不付款,定不放走”,对方一时慑于威猛,惊慌逃去。店主胆小怕事,恐惹出祸端,事后将其辞退。自此他更加痛恨社会黑暗现象。不久,加入菲律宾华侨劳工联合会店员工会。为了不让家中父母为之牵挂,维作主动中断与家庭的通讯联系。未几,为华侨劳工联合会领导人许立的贴身警卫员。
民国30年12月,日本帝国主义者入侵菲律宾。维作参加菲律宾华侨地下抗日游击支队(简称“华支”),先后任战士、班长、排长、大队长及锄奸团团长。他平时恬静寡言,执行任务时则果断机智,未出任何差错。
民国32年底,日军“围剿”菲律宾抗日根据地,“华支”被包围,他与3位战士被派出侦察敌情。几次穿越敌人-线,经三昼夜机智勇敢与敌周旋,终于完成侦察任务,为部队突围立下战功。在抗战期间,他出生入死抗击日本侵略者,锄奸除暴,屡建功勋。
民国37年,维作离开菲律宾,回国参加祖国解放战争。返国后即参加战斗部队,随-战闽、粤两省,先后担任教导队队长、政治指导员、军分区科长、团参谋长、副团长、师副参谋长、总参二部参谋等职。次年秋,任闽、粤、赣边纵七团副团长期间,率部追击国民党胡琏兵团,由广东大埔一直将敌人赶下海,并解放汕头市。60年代,他为广州部队驻石岐边部队负责人之一。
1965年,维作从广州军区调往福州军区司令部任情报部副部长。旋因病到厦门鼓浪屿疗养。病未痊愈即被召回军区工作。
“文革”开始后,维作与林彪、--集团作坚决斗争,因而遭受残酷破孩,同时牵连妻、儿。1969年,维作在福州军区含冤逝世。1977年,上级组织为维作平反昭雪,追认为烈士,骨灰安放于福州市南郊枕峰革命烈士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