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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沼芬


[公元1905年-1986年]

刁沼芬(1905~1986)

刁沼芬,原名泮梅,广东兴宁人。民国11年(1922)到其曾祖父开设的刁成美土布店当学徒。数年后,成为经理,勤谨经营,布店业绩在兴宁县土布业中名列前茅。

刁一面经商,一面自学,对当时进步作家的名著尤为爱不释手,思想因此逐渐倾向民主革命。民国14年(1925)国民革命军东征讨伐陈炯明,途经兴宁县。刁沼芬看到革命队伍昂扬斗志,深受感染。民国15年兴宁组织农会,他被公举为代表,参加筹备并被选为农会委员。翌年,蒋、汪背叛革命,刁目睹耳闻兴宁县不少共产党员、农会会员和无辜农民遭-,对国民党反动派甚为不满。

民国20年(1931)“九·一八”事变后,日本货充斥中国市场,刁成美土布店因此受冲击,于民国22年冬倒闭。民国24年刁先后在广州、香港与人合资开设商行,均因时局影响-停业。民国34年日本投降后,他在友人的资助下,再次在广州、香港开办商行,营业始告稳定。解放战争时期,刁与驻港的爱国人士张酉录村、张文以及中共驻港干部等人往来渐多,经常阅读革命报刊和参加工商界进步团体香港华侨工商俱乐部的活动,加深了对革命的认识,决心要为祖国和人民做些工作。

当时,因国民党的破孩,内地不少青年学生纷纷潜往香港避祸,或经香港转赴解放区参加工作。其中不少人曾到刁在香港的齐昌行暂住。刁均免费供给膳宿,对经济上有困难者,还给予资助。当中共领导的《华商报》和达德学院在经济上遇到严重困难时,刁除了个人捐助外,还在香港工商界中劝募支援。

民国37年(1948)底至38年初,中共驻港组织鼓励他对人民解放事业多作贡献。刁同意以齐昌行作为党的地下联络站。不久,刁被吸收参加中共的秘密 组织新民主主义经济工作者协会。此后,刁除继续接待地下工作者,还负责转送情报及寄发宣传品。刁常往来于港穗之间,为中共组织传送密件。港英当局对齐昌行的秘密活动有所觉察,一再派员搜查。但是,刁十分机警,从未暴露。

刁沼芬还通过关系,策动广州行辕上校处长罗晋淳起义,并为广州船务公司、电力公司、测量局的一些负责人转送资料给中共驻港组织。

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后,刁结束香港齐昌行业务,回到广州参加工作。他遵照中共广州市委的指示,以香港带回来的资金充实大达行,并担任该行经理。此后,他积极参与筹建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发动工商界捐款,支援抗美援朝。

从1950年起,先后担任广州市工商联筹委会常委、广州市工商联第一届常委、第二届副主委、省工商联常委和全国工商联执委等职。1951年参加中国民主建国会,并参与筹备成立民建会广州分会,担任副主委。

1956年初,在广州市全行业公私合营的0中,他带头参加合营,并担任公私合营工作队副队长。他提出的“关于处理债权债务的十点原则”、“公私互助统一处理办法”以及安排私方人员职务的具体建议均被采纳,作用良好。

1958年春,调省工商联工作。同年秋被选为省工商联、省民建会副主委兼秘书长。

“文革”-期间,刁沼芬受到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工商联、民建会恢复活动,再次被选为省工商联、民建会副主委和全国政协委员。1979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副主席。1986年8月在广州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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