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常(1915—1984)湖北省大悟县人。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并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并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十五军第七十三师二十九团共青团委员会书记。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供给部军需股股长,八路军第二纵队供给部军需科副科长、科长,冀鲁豫军区后勤处处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七纵队供给部部长,第一纵队供给部部长,第二野战军五兵团供给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贵州军区后勤部副部长、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管理部副部长,总后勤部司令部副参谋长兼特种部队计划供应局局长、白城办事处主任,总后勤部物资部部长、营房部部长,总后勤部司令部顾问。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