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厚群(1947.11.4~1970.4.10) 浑名小霸王,凤亭乡人。
龚厚群先后就读于新街小学、汉阴中学,因流氓滋扰,破坏校规,曾两次被开除学籍。1965年12月,担任跃进(观音河)水库青年队副排长。次年,“在文革”期间,组织“32111造反队”,任政治指导员。借造反为名,大搞打、砸、抢,多次持枪参加武斗。1968年4月22日,在观音河桥,他指使暴徒谢洪军向被抓的无辜群众张某臀部开枪,张某中弹倒地,他又亲持手枪向其胸部连补两抢,致使当即毙命。5月3日,亲带武斗队,砸开汉阴县人民银行保险柜,抢走人民币100万元(后追回94.18万元),乘混乱之机,从中偷去5000元,先后去西安等地游逛,挥霍殆尽。5月9日,在涧池营业所西侧,亲手枪杀沈继金。5月19日,龚厚群伙同吴××等人企图杀害中共汉阴县委书记赵文举,因旁人阻止未遂。7月,企图越境叛国被抓获。
1970年4月10日,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