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清玉,1904年出生于河北省正定县。1918年到北平做制鞋工人,1924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1月,根据中共北方区委指示,中共正定地方委员会成立,郝清玉担任地委委员,在当地努力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宣传党的革命思想,扩大党的影响。
1928年春,郝清玉奉调天津,担任中共顺直省委委员兼省委农运部长。同年12月,在周恩来主持下,中共北方区-表会议召开,会议改组了顺直省委,郝清玉当选为省委常委兼农委书记。在十二月会议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郝清玉曾主持中共顺直省委的工作,为巩固和发展顺直省和北方地区党的工作作出了贡献。
1930年夏,郝清玉以省委常委和巡视员的身份,调任中共保定特委书记。在大革命失败后-极其严重的形势下,郝清玉从实际出发,坚持用正确的斗争策略,加强特委对党的地下斗争的领导,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党的损失,较好地保存了党的力量。同时,在时机较为有利时,坚决组织和领导了保定地区的完县和博野、蠡县等地的武装-,不仅有力地响应了党在全国各地的武装斗争,而且使这一地区的革命力量得到了锻炼和加强,扩大了党的影响。
1931年3月,郝清玉奉调回中共顺直省委工作,由于叛徒出卖,同年4月被捕。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和威逼利诱,郝清玉威武不屈,表现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崇高的革命气节。6月,郝清玉被敌人从天津押往“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即草岚子监狱)。在狱中党支部的领导下,郝清玉和战友们团结战斗,挫败了敌人一次又一次逼供诱降的阴谋。当敌人告诉他只要在所谓“-启事”上按个手印就可以重获自由时,他斩钉截铁地回答敌人说:“要我叛党做不到!你们对日妥协投降,对内反人民,应该反省,我是革命到底,无过可悔!”由于长期艰苦的斗争环境和监狱恶劣的生活条件,郝清玉身患重病得不到及时医治,于1935年9月病逝于监狱,年仅3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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