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如璋(1838~1891)
何如璋,字子峨,号璞汕,广东大埔人。出身农家,清道光三十年(1850)因家贫辍学牧牛,遂在家自修。姑父陈芙初嘉许他的志向,遂助其复学。咸丰六年(1856)补廪生,咸丰十一年中举人。同治四年(1865)为福建署汀州知府朱以鉴的幕僚,参与镇压汪海洋所率太平军余部,-奖叙知县,加五品衔。同治七年考取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次年改授编修。他专心探求西学,得直隶总督李鸿章赏识。光绪二年(1876)十二月,经李鸿章力荐,晋升为侍讲,加二品顶戴,充任出使日本大臣。他奏调黄遵宪同行参赞,获准。光绪三年十月(1877年11月)赴任。
何如璋驻日期间,关心数千旅日华侨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同治十年(1871)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竭力促进提高横滨、神户、长崎三处领事馆权限,以便使侨胞的身家财产得到保护。时日本正图谋吞并琉球,何致信李鸿章,指出日本国力尚弱,不敢马上发动对华战争,主张琉球问题应据理力争,并陈三策。八月初七日(9月3日)何就琉球问题向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提出口头 。九月十二日(10月7日),复就此问题递交强硬照会,谴责日本政府“背邻交,欺弱国”的不义行为。翌年,日本悍然宣布将琉球改为冲绳县,何如璋主张兴兵问罪,但清廷不纳,琉球遂被日本吞并。其间,日本要求与中国内地通商,何向朝廷上《内地通产利害议》指出中国对日贸易每年已入超200馀万两,若再准其享有低税率和内地通商的优惠,势必大量倾销日货,年入超将增至1000余两,后患无穷。清廷遂拒绝日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