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一
空军原副司令员。
何廷一是福建省长汀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历任秘书、干事、汀州市职工会秘书长、共青团汀州市委书记、参谋等职,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参谋、副科长、科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热河军区热中军分区副司令员、副师长、军参谋长、处长等职,参加了收复赤峰、隆化、朝阳、北票、昌黎、辽沈、平津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空军司令部参谋处处长、空军第二副参谋长兼空军军事-检察长、空军副参谋长等职,参加了抗美援朝,为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何廷一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他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何廷一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11月2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