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隆(1899—1978),字明进,化名仲景,诸暨阮市何家山头人。192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任佳山村农民协会会长。1930年,参加以诸暨为中心的浙西农民-,失败后被捕入狱。狱中宁死不屈,团结难友顽强斗争。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而获释,很快恢复党籍,并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不久,遵照组织决定出任人和乡(后人和、泌湖合并改称泌湖乡)乡长,以合法身份宣传贯彻党的抗日主张。1942年5月,日军占领诸暨,他率先在诸暨举起武装抗日旗帜,创建党领导下的诸暨第一支人民抗日武装——泌湖乡抗日自卫队,随后扩大为四乡、八乡抗日自卫大队。并率抗日武装歼灭日军、镇压汉奸、打击土匪,威震诸暨浙赣线两侧。11月,率领武装赴四明山参加浙东第一次反顽自卫战争。
1943年1月,何文隆奉命返回诸暨,协助马青、朱学勉重建抗日武装——“小三八”部队。后担任新四军金萧支队诸北办事职。在日、伪、顽包围夹攻的复杂环境中,按照党的指示,不畏艰险,出生入死,带领群众同日本侵略者和伪军、顽军进行英勇顽强的战斗,为创建和壮大诸暨人民抗日武装,开辟金萧地区抗日根据地作出了卓越贡献。抗战胜利后,随军北撤,转战苏、鲁、冀、豫、皖等地,历经豫东、淮海、渡江等战役,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1949年5月,何文隆随军南下返回诸暨,任中共诸暨县委委员、-部部长,兼县人民政府水利办事处主任。12月,任副县长。1950年7月,兼诸暨县水利指挥部指挥。8月,兼任县委-部部长。1954年11月,任县委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长。1956年至1966年4月,任中共诸暨县委常委、县长。后任县政府视察室主任。为第一、二、三届浙江省人代会代表,第三、四届省-会代表。期间,致力于经济建设,特别是水利事业的发展,被誉为“人民的好干部”、“好县长”、“治水龙王”。文革期间,蒙冤受屈。1978年7月23日,中共浙江省委为他平反昭雪。7月25日,逝世。 (章可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