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尽(女),清光绪六年(1880)出生,3岁时从安溪县蓬莱乡彭内村卖到南安华美山城村做童养媳。
民国17年(1928),共产党在山后乡一带开展革命活动,李尽年近50岁,还积极学习文化,参加妇女运动,担任妇女会主席,带领广大妇女参加妇女运动,参加抗租抗税斗争,民国21年任中共安溪中心县委交通员,以贩卖豆腐、香烟为掩护,为党组织传达文件,探听敌情,来往于安溪、永春的崎岖山道上。李尽因自幼缠足,行走不便,经常双脚红肿,但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她不畏劳苦,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民国23年,山后乡进行土地改革,李尽积极参与发动妇女参加斗地主、分田地运动,党组织发动青年参军,李尽带头为儿子郭金星报名,郭金星在战斗中牺牲,她化悲痛为力量,更坚定地工作。
民国24年(1935),国民党派兵围剿安南永边区,形势很紧张,李尽继续负责交通员工作。由于叛徒出卖,供出李尽,国民党军队于7月28日凌晨包围山后乡,把全乡群众集中在枫树祖厝门口,四周架起机枪,胁逼群众指出共产党和农会干部,群众无人肯说。最后由于叛徒的出卖,李尽当场被抓,她坚强不屈,被国民党军队杀头示众,英勇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