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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中藻


[][公元1605年-1649年]

刘中藻(1605~1649年),字荐叔,号□山,福安县苏阳村人。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生。父廷莫,母张氏。中藻10岁丧父,寄居彭洋舅家。15岁,娶穆阳缪氏女为妻,后由恩贡入太学;崇祯六年(1633年),应顺天府乡试,中举人,任福建闽清教谕。崇祯十三年(1640年),进士及第。授官行人司行人,奉诏犒劳辽东将士,又领旨册封代藩。崇祯十七年三月返京复命时,李自成义军已据北京,中藻被捕,后乘乱逃回福安,隐居彭洋,辟九潭,筑石莲山房,读书著文度日。他身在山野,心忧故朝,每谈到清兵入关,声泪俱下。

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朱聿即位福州,经户部尚书何楷和阁臣黄道周等举荐。受唐王召见,中藻慷慨陈述恢复大计,有条不紊,唐王大喜,当即授与兵部给事中。颁给库银500两,令其统领义勇,出关拒清。时郑芝龙心有异志,欲阻中藻北行,中藻上疏弹劾他骄横跋扈,指出若唐王按兵迟疑,终必遭其牵制。因此得罪郑芝龙,不久和何楷同被罢官。

鲁王朱锷在绍兴自称监国,不听唐王号令。唐王起用中藻赴浙宣诏,中藻先到金华,劝服守将朱大典,在其军中宣读唐王诏书,三军欢声雷动,高呼“万岁”。及抵绍兴,中藻只身入见鲁王,朗声说:“大王您遣使至福州,唐王设九宾大礼接待,今我奉旨而来,为何不以礼相见?我一区区使者,你不接旨,回去复命即罢!只可惜同室异心,坐失恢复良机,悔之莫及呀!”鲁王为之心动,但为部将所阻,终不接旨,中藻返闽。唐王和鲁王间的关系更加恶化。

不久,唐王升他为右佥都御史,巡抚金华、衢(辖境相当于今衢县、常山、江山开化四县地)。隆武二年(1646年)八月,唐王汀州战败,被俘身死,中藻改事鲁王,跋涉浙南山区,聚部卒万余人,克复庆元、泰顺、寿宁、福安、宁德、古田、罗源七县。鲁王晋封中藻为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在南明文臣中,通晓军事者首推中藻。他善抚慰、激励将士,士卒多来自少数民族,勇敢善战,所部成为抗清劲旅。

永历三年(1649年)正月,刘中藻移师驻守福安县城。清总督陈锦率兵10万围剿,久攻不下,便在城外挖沟、树栅,团团围困。4个月后,城中粮尽,中藻料回天无力,恐决战后,清军屠城,累及满城百姓,因而举册籍,开列府库钱粮数额清单,致信陈锦,示决死之志,呼吁请清军不要屠戮无辜百姓。四月十二日,作绝命诗,自缢死,所部将士从死者9700余人。遵照中藻临终嘱咐,家人将其着明朝衣冠的遗体,扶坐中堂上,面色如生,须发飘拂欲动,以致清兵疑其有诈,不敢贸然入内。“采薇有约休回首,正气歌成天地阴。”中藻坚持民族气节,不屈死难,终年45岁。墓葬于苏阳青坑,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进士、内阁中书邑人吴瑞焉,为其撰墓志铭。

刘中藻著有《□山集》、《□山九潭志》(已佚)和《葛衣集》。



  同年(公元1605年)出生的名人:
商景兰 (16051676) 清初女词人 浙江省绍兴


  同年(公元1649年)去世的名人:
李成栋 (?~1649) 明末清初军阀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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