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民
(1909-1976),原名李馥惠,曾用名李一民,化名王一民。吉林市人。1930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春任中共吉林市支部书记,1932年秋,吉林市支部改为特别支部,李维民任特支书记。1933年5月吉林地区党的组织遭到破坏,他离开吉林来到哈尔滨,并与中共满洲省委接上关系,开始被分配作印刷发行工作。1934年春改做省委交通工作,他以家庭教师为掩护,奔波于各个联络点之间,给各个交通员分派任务、检查工作。1935年春,去汤原县负责反日会工作。翌年,回哈向省委汇报工作,未能与省委接上关系,不得不转赴大连、北京等地寻找党的组织。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山西接上组织关系,重新回到党的怀抱。1942年1月11日,李维民回到吉林,以开估衣铺和纺织作坊为掩护开展情报工作。1945年日本投降后,参加了苏军保卫局工作,并组建了中共吉林特别支部,任特支书记。同年11月。中共吉林市委成立,他任市委副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先后任鞍山市-长、副市长和市长等职。著有《地下烽火》一书。1976年3月25日逝世。